發布時間:2023/3/18 11:33:28 信息來源:(紀檢監察室 周芳 曾福剛) 瀏覽次數:6548
3月13日,軌道地產公司召開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會議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黨的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上級紀委有關會議精神和市國資委、集團公司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和短板,深入研判現階段的形勢,對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部署,將全面從嚴治黨貫穿到公司改革轉型升級全領域、全過程,以監督執紀新成效助力提升企業治理效能和精細化管理,為公司在打造“新形勢下最強國有地產企業”的新征程中行穩致遠保駕護航。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睢濤出席會議并作了題為《砥礪深耕 篤行致遠 奮力開創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局面》的講話,公司紀委書記雷云主持會議。
會議強調,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前啟后的關鍵一年,也是公司深化改革,貫徹落實“一個方向、四項重點工作、五個方面要求”目標要求的關鍵之年,是公司打造“新形勢下最強國有地產企業”的起步之年,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尤為重要。公司黨委、紀委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正視目前還存在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到位、監督制約機制不夠完善、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成效不夠明顯等問題和短板弱項,時刻牢記市委書記農生文在十三屆紀委三次全會上提出的“三個沒有”“三個不許動”“三個不伸手”紀律要求,突出重點領域,深化整治國有企業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等領域的腐敗,堅決清理風險隱患大的行業性、系統性、地域性腐敗,堅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持續深化正風肅紀反腐,健全從嚴治黨工作體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
睢濤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四點要求:
一是強化政治引領作用,確保黨的二十大戰略部署落實落地。要堅定立場,加強政治引領,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部署。要明確目標,加快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聚焦黨的重大戰略、重大任務、重大舉措,緊扣上級重大決策部署,高位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細。要嚴格審查,推動選人用人廉潔規范,堅持和完善重點崗位輪崗交流機制,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鏈條。
二是推動完善全面從嚴治黨體系,促進大監督格局體系建設。要全面覆蓋,壓緊壓實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切實完善各負其責、統一協調的管黨治黨責任格局。要協同聯動,構建完善大監督體系,立足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切實增強監督合力,提升監督實效。要靶向施策,做精做細“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深化各級領導班子作風建設,用實用好黨風廉政建設聯合督查,推動責任落實與年度考核“硬掛鉤”、實行“真兌現”。要緊盯關鍵,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強化對重點領域的監督,完善各重點領域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管理效能。
三是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推動糾“四風”樹新風常態長效。要標本兼治,筑牢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堤壩,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緊盯“四風”新表現新動向,推動標本兼治,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職工堅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要創新舉措,不斷加大作風問題整治力度,創新工作載體,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不斷厚植干部職工隊伍勤廉高效、擔當作為的良好作風。
四是全面深化清廉建設,推動“勤廉”文化提檔升級。要分層分類,增強紀律教育的針對性,堅持正向引導和反面警示相結合,深入開展系列主題宣傳、專題培訓、警示教育和紀法宣傳活動,不斷延伸遵規守紀意識的深度和廣度。要嚴管厚愛,持續激勵擔當作為,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持續推動抓實重點領域專項治理,深化標本兼治。要多措并舉,持續深化清廉國企建設,驅動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互助共進,推動廉潔文化建設提檔升級。
雷云就落實好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三點意見:
一要不斷強化政治建設,為公司戰略落地夯實政治基礎。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緊緊圍繞集團公司和軌道地產公司"十四五"戰略發展目標,貫徹落實好公司黨委和紀委工作部署,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建設。
二要著力化解廉政風險,為公司行穩致遠提供護航保障。把握好現階段公司改革的契機,共同構建大監督體系,將監督內嵌到公司治理和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從制度和機制設計上建立和完善監督閉環,為公司發展織密織牢科學高效的立體監督網絡。
三要時刻保持清醒堅定,為公司跨越發展激發勤廉動力。以農生文書記提出的“三個沒有”“三個不許動”“三個不伸手”為行動指南,持續做好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堅決防范“圍獵”腐蝕。增強改革發展信心,提升擔當作為魄力,以“勤廉”面貌,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公司負責。
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外部董事,總經理助理,本部各部室中層管理人員、業務主辦,各黨支部書記、各子(分)公司及代管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