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8/23 0:00:00 信息來源:中房南寧公司 瀏覽次數:42168
中房南寧公司發展黨員制度(2012年修訂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發展黨員工作,嚴格履行基層黨組織工作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發展黨員工作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以及《關于在全市發展黨員工作中試行票決制的通知》》(南組通〔2011〕22號)、《關于在全市實施發展黨員質量提升工程的意見的規定》(南組通〔2012〕70號),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完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第三條 ?發展黨員的具體日常工作由負責黨建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二章? 發展黨員程序
第四條? 發展黨員程序
一、員工自愿寫入黨申請書或“推薦優秀團員”
二、經支部大會票決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三、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的知識培訓
四、經支部大會票決確定為發展對象
五、政治審查
六、黨委會預審
七、公示
八、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
九、接收為預備黨員,填寫《入黨志愿書》
十、召開支部大會進行票決
十一、入黨前談話
十二、黨委會審批
十三、黨支部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會上宣布審批通知
十四、預備黨員面對黨旗宣誓
十五、預備黨員期滿,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十六、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十七、支部大會票決
十八、公司黨委審批
十九、黨支部與轉正黨員談話
二十、黨支部大會宣布黨委審批通知
二十一、入黨材料存檔
第三章?? 申請入黨
第五條?? 凡是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員工均可以申請入黨,申請人應自愿向所在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提交入黨申請書報所在黨支部。
第六條? 團員申請,推薦優秀團員。發展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黨支部要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作為黨組織的后備軍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團組織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制度。
“推優”工作的具體步驟是:1、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申請的團員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2、團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核定推薦名單,向黨支部推薦;3、黨支部對被推薦的優秀團員,條件成熟的可以確定為發展對象,需要逐步培養、教育的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 第七條 ??申請入黨人應不定期向黨支部遞交思想匯報,思想匯報內容應包括時勢政治的看法、對黨的認知以及自身本人階段性思想及工作情況。
入黨申請人應自覺學習黨的相關知識,關心國家大事。
第三章? 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第八條? 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一、遞交入黨申請書滿15天以上的入黨申請人,黨組織通過一段時間的了解,經支部大會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方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并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
1、召開支委會程序。對照黨員條件,進行充分醞釀,初定入黨積極分子,并確定召開支部會的時間等。
2、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程序。參加人員為全體黨員。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① 支部負責人介紹入黨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簡歷、申請入黨時間(或傳閱書面材料);②入黨申請人發言,主要內容包括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提交入黨申請書以來的思想工作表現等。③入黨申請人離場后,根據入黨申請人入黨動機、平時思想、工作表現等,經大會票決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 二、黨組織指定1-2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并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定期培訓等方法,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
三、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公司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考核,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改進的措施。
?? ?四、公司黨委組織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學時)。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作為學習輔導材料。
沒有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第九條? 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調動工作時,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將培養、教育的有關材料,轉給調入單位黨組織。
第四章?? 確定發展對象
第十條? 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大會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方可列為發展對象。 具體程序如下:
1、召開支委會程序。對照黨員條件,進行充分醞釀,初定擬發展對象,并確定召開支部會的時間等。
2、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程序。參加人員為全體黨員。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①入黨積極分子發言,主要內容為個人自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以來的思想工作表現等。②入黨積極分子離場后,根據入黨積極分子入黨動機、平時思想、工作表現等,經大會票決確定為發展對象。
第十一條? 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
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后,情況清楚可不再函調或外調。
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十二條? 政審后的材料由黨支部整理好,連同該入黨積極分子的其他材料,報公司黨委預審。
第十三條? 為增強發展黨員工作的透明性,加強民主監督,進一步提高發展黨員質量,經公司黨委預審合格后,將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及發展時間等予以公示。(公示范本見附件1)
第十四條? 黨支部就發展對象的情況,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
第五章? 接收預備黨員
第十五條? 申請入黨的員工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支部指定。
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或尚在緩期登記期間的黨員,不能做入黨介紹人。
第十六條?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一、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力。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本職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
二、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三、被介紹人批準為預備黨員以后,繼續對他進行教育幫助。
??? 第十七條? 經公司黨委同意后,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
第十八條? 支委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并準備好每個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培養考察和培訓情況、政審情況、上級黨委預審意見、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公示情況等有關資料。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第十九條? 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按照票決流程進行票決:
一、由支部大會主持人宣布大會的主要議題和程序。
二、發展對象向大會報告自已的基本情況,對黨的認識,介紹本人履歷、家庭主要成員和社會關系,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等。
三、入黨介紹人介紹對發展對象的培養考察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是否同意其加入黨組織表明態度。
四、支委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政審、培訓、預審及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等情況。
五、黨員醞釀討論,充分發表意見,未到會黨員的書面意見由支委會在大會上宣讀(統計在票數內)。發展對象對黨員提出的意見表明態度。
六、通過監票人和計票人,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其中入黨介紹人要將自己的投票結果直接交給監票人。
七、宣布表決結果。
八、通過是否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
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
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如果在支部大會上提出新的問題,一時難以說明清楚,可暫行休會,待查清問題后,在下一次支部大會上票決。
對票決對象實行逐人討論醞釀并投票表決(每一張表決票上只能有一個票決對象,表決票見附件2)。
??第二十條? 黨支部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報公司黨委。
第二十一條? 公司黨委指派專人對《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并同申請人進行談話,作進一步的考察。談話人應將談話的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并向黨委匯報。
第二十二條? 召開公司黨委會,集體討論,對預備黨員的接收進行表決決定。
黨委主要審議申請人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申請人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可批準其為預備黨員。??
黨委審批的意見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在《入黨志愿書》,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下達通知單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應逐個審議和表決。
第二十三條?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受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的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予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二十四條? 黨支部及時將公司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鍛煉,以及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等方式,對他們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 第二十五條? 預備黨員面對黨旗進行宣誓。入黨宣誓儀式由公司黨委(或黨支部)組織進行。公司黨委應派人參加由黨支部舉行的宣誓儀式。
第二十六條? 黨支部要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預備黨員調動工作時,調出單位黨支部應將教育、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調入單位黨支部。
第二十七條?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通常為一年),黨支部應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公司黨委批準。
? ??第二十八條? 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票決通過,公司黨委審批。
支部大會研究預備黨員轉正的票決流程參照接收預備黨員的程序進行。
第二十九條? 公司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在三個月內討論審批。審批結果應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 第三十條? 預備黨員轉正后,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公司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保存。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為提高發展黨員質量,嚴把“入口關”,引入發展黨員競爭機制,通過知識測試、演講、民主測評等形式,為入黨積極分子及發展對象提供展現平臺。加強發展黨員制度化建設,堅持培訓制、考核制、預審制、公示制、票決制等制度。公司黨委結合現實表現,對表現優異者優先發展;對行為與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資格,暫不發展。
???? 第三十二條 公司黨委每年要向上級黨委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和發展黨員工作計劃。要如實反映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對違反黨章規定現象的查處情況。
?? ??第三十三條 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一定要嚴肅查處。違反黨章規定而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并在支部大會上通報批評。公司黨委要對有關責任者批評教育,違犯黨紀的應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過去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和解釋,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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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房集團南寧房地產開發公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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